如果学校未经学生本人同意,冒用学生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其行为就违反了《身份证法》第17条的规定。
相关链接:《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这个现象超级普遍的。
曾经有过报道反映过这个问题,学校总有理由,所以一直都没有下文。
不过我觉得这是个好处,是用来缴学费的,没这个卡,麻烦。
学校与银行签订了协议的,如果不这样做,银行是不会进驻校园的,给学生带来很大不便。
所以,并不反对这个现象的存在。。
严格说不合法,但是现在这样的现象很多,自己去注销就可以。
没什么责任,因为你不开卡,卡也没用,对你没什么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