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普通收据,就是企业自己的内部票据或在外面买的普通收据(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除外),直接销毁就可以了。
如果是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在税务局购买的),那就和作废发票同样处理。
一般收据是不往回要的?
既然要回来就贴上作废也行,扔掉也可以嘛,这是小问题,你看着办吧,呵呵
收据几联都在可以作废.如果不全可以把记帐联贴在发票后做为附件.
不需要作废收据,把收据的记账联和发票的记账联贴在一作账就可以了(注:可在收据的备注栏内注明一下或在发票联上加盖“附件”字样的印鉴),用不着把开出的收据收回来,这样做无形中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而且还是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