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记者 刘婷):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获悉,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自2011年以来开展了学术论文著作权维权工作,全年受理会员投诉学术论文被剽窃侵权案件逾千起,并向部分侵犯协会会员著作权而拒不承认过错的侵权人提起诉讼。
据介绍,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当事人学术道德缺失,还涉及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问题。很多人利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产生的新作品,去评定职称、晋级职务、获得荣誉等,给原作者造成伤害,也严重影响知识的创新。据文著协介绍,自2011年以来,应众多会员要求,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开展了学术论文著作权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全年受理会员投诉学术论文被剽窃侵权案件逾千起,为600多位会员维权。为了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开始向部分侵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员著作权而拒不承认过错的侵权人提起诉讼,目前律师取证和公证工作已经完成,现已在北京立案5起、天津9起,石家庄、唐山、杭州等地30多起的立案工作也在进行中,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针对会员作品遭受侵权的维权诉讼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
胡闹的,这个单位根本没有当事人授权,而且都是断章取义。都是网上找的相似的论文到处敲诈勒索。
我也收到了提示函,说我的文章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了,确实写文章的时候东拼西辏不少,也挺为难。我就把电话打到文著协的法律与许可部,对方说,首先应该能认识到自己的不对,向著作权人道歉;然后赔偿人家的经济损失,著作权人允诺在这件事情上不再追究我的侵权责任。我的文章已经发表了,已构成侵权,这样的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了伤害,按照法律规定,说是必须要给著作权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此外,文著协要收取一定的协调和解费用。其实著作权人不再追究侵权责任,也就是协调的目的,不是吗?!
楼上的说法不负责任,网上到处都有文著协剑指学术不端的新闻报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上也有,肯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肯定是受到委托才做的,诉讼费的问题也一定是有办法解决的,著作权管理是早晚的问题,罗马尼亚的教育部长都下台了,侵权的问题肯定是要解决的。关键是自己没有侵权吧?
是真有这个事情,但是太让人看不起了,就是赔了钱文章就能用了。名义上搞了是保护著作权,就是官方的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