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2024-11-25 03:40: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回答2:

一,关于公证地点?
主要取决你们公证的内容是否涉及不动产。按照《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如果涉及房产,就必须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不动产是在珠海的话,那就只要到珠海的公证处公证。
二,办理公证的程序?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可见,你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当事人或代理人则必须全部到场。所以,一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另外,有一个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他的监护人办理,因为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三,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从你讲的情况看,被继承人已死亡多年,你所问的其实是遗产分割的协议公证问题。对吗?如果是,非常一般人告诉你,这种分割并不一定要办理公证,只要你们就遗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一致,签订个协议就行了。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既省事,又省钱。如果你们担心写的不规范,那也没有关系,找一个懂法的、或当地的律师替你们代书不就行了吗?
实在不行,如果你们要相信非常一般人,你们就先把协议的内容商量好,草书一下。发给我,我来帮你修改,好吗?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还需要什么帮助可以直接加我好友!!

回答3:

1、如果是涉及不动产公证,需要到不动产所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但是其他涉及办理不动产委托的一些证明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无论什么情况死亡都会到户籍地的派出所销户,所以你可以到死亡人原户籍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3、可以在汕头办理一份委托公证。
4、需要没满18周岁的法定监护人出具委托书。

回答4:

如果有人放弃继承,那么那个人一定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和笔录,并签字、捺指印。如果全部集成,只要一个人去就行。有户口本可以证明未成年。

回答5:

可以,只要是公证处公证的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