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途径这是行不通的,只有同时具有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才能置换到你的名下,毕竟你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这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同时还需要拿着死亡证明去房管站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你还是好好跟你的姑姑伯伯好好说说吧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所以你无权要求承租权。
即便是主张承租权,也需要所有人的同意,并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手续。
公房不牵扯遗产继承的问题,最关键的是现在的承租人是谁。如你是承租人谁也抢不去。如房单上还是你爷爷的名字,赶紧找人悄悄过户成你。公序良俗比不上钱和关系。最重要的就是房管所的关系及手续。赶紧去想办法,房子就是钱,重要的是证据!谴责他们的贪婪与无情毫无用处。逆序深刻的知道这一点!!!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