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从地方打到中央了经过了那么多地方为什么才叫二审。

2024-11-26 02:49: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二审主要是审理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并没有一开始就直接进行二审的案件。所有的案件都会通过一审,只是根据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不同,而告到不同的法院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因此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定或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又被称为上诉审、终审程序。二审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已达成调解或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裁判就发生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二审的裁定或者判决一经做出,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对其再提出上诉。

回答2:

中国法院的级别从上到下是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县法院或者**区法院.
按照不同的标的或者案情大小,各级法院各自有自己一级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此及所谓的一审;一审结束后当事人有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案件进入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此即二审.
中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即二审后的判决就可以按照常例进入执行阶段了.但是同时法律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或者叫再审,即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二审法院发现判决错误,或者相关检察院或者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抗诉被接受的话,就可以进入再审,大概就是你说的"打官司从地方打到中央了经过了那么多地方为什么才叫二审"

回答3:

一审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下判决后叫一审。由于一方或另一方当事人不服,则上诉到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上一级法院经核实,有可能裁定发回重审,这样就又回到一审重新开始;上一级法院如果确实是一审法院判决有误可以申理这样就是你说的二审。可以从基层法院打到市或省或最高法院。

回答4: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指的不是案件只能审理两次,而是经过第二级审理过后案件就不能无限期地拖下去,要执行了。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各国都设立了再审制度,即再终审结束后,当事人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再次审理的制度。
你所说的二审可能有两种情况:一、二审法院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审理终结不服,又上诉,由发回,反复于一审与二审之间。
二、经过了再审申请,由再审机关发回二审法院审理的案件。你说由地方打到中央了,应该就是这种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