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就会失效。
学籍档案即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记录着该学生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学校或其他部门直接获取该学生基本信息。
想就业、考公务员或是考更高的学历,就要将档案托管,档案只能是在两个有权管理档案的部门之间交接,如果以后档案在个人的手中,接收单位完全可以拒绝接收。
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因此择业期间可申请学校代管两年。放在学校两年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会将档案和户口一起打回原籍在打回的过程中很容易把档案搞丢。所以要在两年内落实工作,或自己去办理户口和档案转移。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如下: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个人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