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其中,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适用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民法典生效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还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期满之后的30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申请。民政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双方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存在争议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么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离婚的。虽然老话讲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是妈宝男什么遇到问题没有自己的主见,都听妈妈的话,丝毫没有意识到结婚以后,小家庭里的自己需要自己维护,强势的婆婆参和进两个人的婚姻中,就会有不可避免的矛盾。所以面对这样的家庭,最多的就是一个人面对一对母子,总会有一种自己才是外人的感觉。久而久之就会彻底失望。还不如及时止损。
老公妈宝男婆婆很强势,我觉得这必须要离婚,因为这样的家庭你在里面是没有话语权的。他们两个人会联合起来压制你。你会十分痛苦压抑的。
老公妈宝男婆婆强势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呀,这样的感情估计有婆婆的干预让你很不快乐,你还是要和对方聊聊,告诉他如果不能为了这个家着想,不能尊重理解你,就要考虑离婚了。
老公妈宝女,婆婆太轻松,儿媳妇肯定不好过。能忍就忍忍,实在忍不了就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