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四年了吗不让看孩子,能去法院起诉争夺抚养权吗?

2024-11-26 0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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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所说的是抚养权变更吧?抚养权变更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他的条件非常苛刻。首先必须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孩子在对方有受虐待的表现。第三,对方的家庭条件不再适宜孩子的成长。第四,你能够有证据证明你的孩子在对方受虐待。并且送虐待的程度已经不足以担任监护人,并且对方的其他亲属不愿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基于这样的立法精神是有一定道理的。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本身就非常脆弱。然而孩子是无辜的。父母离婚本身就对孩子的感情。有一定的创伤。为了保护孩子的成长。法律会从保护孩子,保护情感的角度考量。
基于您的特殊情况。我个人建议还是不要走诉讼程序还是需要走感情程序可以请村居或者是派出所调解员或者是其他亲属等作为中间人,把你和对方进行说和。让对方满足你的抚养探视的权利。你们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一次受伤。对方不让你看孩子也是为了保护孩子。所以你们现在需要的是调解。是沟通。而不是硬碰硬,用冰冷的法律来缓解你们的纠纷。

回答2:

起初时对抚养有达成什么协议吗?有的话可以拿协议出来争取。这四年你有每月给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抚养费吗?有的话说明你对孩子有关心,可以试试起诉

回答3:

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多方面证据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譬如: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工资收入。最后还有考虑孩子的意见,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