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下班后骑电瓶车回家路上和别人碰撞导致右腿骨折,交警认定他负70%的责任对方为30%的责任?

2024-11-25 05:53: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职工下班回家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应属工伤,所以你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工伤,而有关工资待遇也要按照工伤处理,没有其他特殊待遇。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回答2:

单位员工下班后骑电瓶车回家路上和别人碰撞导致右腿骨折,交警认定他负70%的责任对方为30%的责任,这个伤不算工伤,未来不上班就不会发工资。
因为他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只有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回答3:

员工付70%的交通事故责任,不管对方是不是机动车,都不属于工伤。休息期间可以向单位请假,享受病假待遇(但请病假时间与工作年限有关)。

回答4:

自然单位员工下班途中遇到的车祸,这应该算是工伤,未来的工资怎么发,你要和单位协商,在你休养期间应该是算病假工资的。

回答5:

一般来说,交警很少出错,交警的认定是要根据事故现场以及各种因素来判断的。
如果不服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