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结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父母不提供户口本给子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上也只能协调解决,作为子女应该努力征求父母同意,再办理结婚登记。
这个是法律上目前是没有办法处理的,因为这属于你们家庭矛盾,有些事情我觉得没必要,动不动就法律,你以实在不行,把户立出来,自己当户主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就很容易。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如果他不给户口本儿,真的没法办理结婚证,可以去起诉他。
对于这个问题。肯定是小两口愿意,而父母是不同意了,这种情况。可以生米做成熟饭。也可以去法院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