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保留父母为该房产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即使在你婚后所支付的房贷均是你的父母出资,与你的各项收入均无关系才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说的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保留父母为该房产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即使在你婚后所支付的房贷均是你的父母出资,与你的各项收入均无关系才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说的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保留父母为该房产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即使在你婚后所支付的房贷均是你的父母出资,与你的各项收入均无关系才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说的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保留父母为该房产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即使在你婚后所支付的房贷均是你的父母出资,与你的各项收入均无关系才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说的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保留父母为该房产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即使在你婚后所支付的房贷均是你的父母出资,与你的各项收入均无关系才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说的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保留父母为该房产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即使在你婚后所支付的房贷均是你的父母出资,与你的各项收入均无关系才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跟女朋友协商解决,要是女朋友现在的收入只够还父母的房贷的话以后会容易产生矛盾,毕竟以后还会有孩子,甚至会辞掉工作。但是你说女方家里只有她一个,那你们以后可能就会跟她父母生活在一起,房子也相当于是你们的。
女朋友给父母买房肯定是对的
婚前女朋友给父母买房你认为没问题,为什么结了婚就觉得有问题了呢?那问题是出在买房还贷还是出在结婚呢?
如果房子是早就买了的,你的问题就会变成要不要阻止她为父母还贷了对吗?
如果不是还贷,她要每个月给娘家钱大概是工资的一半作为赡养费,你会阻止吗?
长远的角度来看,她父母就一个孩子,她父母的以后也就是你们的(如果不离婚的话)
我不理解男方的想法,为什么娶媳妇的时候买房子花的首付是自己的贷款是自己的,还要写上父母名字以防离婚损失,甚至于结了婚贷款是要与女方共同承担的,这样算是合理的反过来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呢?只不过新房子是谁住罢了,对吗?
要看你们两个的经济状况哈。如果你们经济不错,可以让你女友继续供。其实你是觉得她成了你老婆了,收入应该全部用在你的家庭上。假如你给你父母供楼,你也会结婚后继续供吧?老婆也有父母的,你应该理解下。
这个问题需要厘清几个问题:
1、婚前为父母置业。这个属于婚前财产。与你无关。这个属于她的自由。
2、还贷存续时间。如果还贷在你们结婚之前完成,当然最好。如果在婚后她还在还贷,那婚后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与你有关,需要征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们结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担家庭的开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里的支出,全部由你来出,这样就不合理。当然这看你怎么看了。
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