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1 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
(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项目”重点工作区为1∶10万,其他工作区为1∶25万。
(2)水文地质测绘要在比例尺大于或等于测绘比例尺的地形、地质图基础上进行。
2.2.4.2 水文地质测绘的观测路线布置要求
2.2.4.2.1 布置原则
用最短的路线观测到最多的地质-水文地质现象。
2.2.4.2.2 布置要求
(1)沿垂直岩层(岩体)和构造线走向。
(2)沿地貌形态变化显著方向。
(3)沿河谷、沟谷和地下水露头多的地带。
(4)沿含水层带走向。
2.2.4.3 水文地质测绘的观测点布置要求
2.2.4.3.1 布置原则
观测点应布置在地质、水文地质有意义的地点,不应平均布置。
2.2.4.3.2 布置要求
(1)地质点布置在地层界线、断层线、褶皱轴线、岩浆岩与围岩接触带、标志层、典型露头和岩性、岩相变化带等。
(2)地貌点布置在地貌分界线和自然地质现象发育处。
(3)水文地质点布置在井、泉、钻孔、矿井、坎儿井、地表坍陷、岩溶水点(如暗河出入口、落水洞、地下湖)和地表水体等。
2.2.4.4 水文地质测绘精度
水文地质测绘精度主要根据测绘比例尺的大小、区域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和地区研究程度来确定。各地区每百平方千米的观测路线长度和观测点数可参考表2.2.1确定。
表2.2.1 水文地质测绘的观测点数和观测路线长度
注:(1)表中的地质、水文地质观测点数指复合性水文地质测绘的规定数。(2)未进行过水文地质测绘的地区,地质、水文地质观测点应为表中规定数的2倍。
2.2.4.5 遥感影像利用
2.2.4.5.1 进行水文地质测绘,要利用现有遥感影像资料进行判释与填图,减少野外工作量和提高图件的精度。
2.2.4.5.2 遥感影像资料的选用需符合下列要求:
(1)航片的比例尺与填图的比例尺接近。
(2)陆地卫星影像选用不同时间各个波段的1∶500000或1∶250000的黑白像片以及彩色合成或其他增强处理的图像。
(3)热红外图像的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2.2.4.5.3 遥感影像填图的野外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1)检验判释标志。
(2)检验判释结果。
(3)检验外推结果。
(4)补充室内判释难以获得的资料。
2.2.4.5.4 遥感影像填图的野外工作量每平方千米的观测点数和路线长度要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观测点数为水文地质测绘地质观测点数的30%~50%。
(2)水文地质观测点数为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观测点数的70%~100%。
(3)观测路线长度为水文地质测绘观测路线长度的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