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Step1:提交材料
Step2:交验机动车
Step3:确认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理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档案
三、办理地点
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四、收费标准
行驶证每本 15 元
机动车登记证书每证 10 元
汽车反光号牌每副 100 元、不反光号牌每副 80 元
挂车反光号牌每面 50 元、不反光号牌每面 30 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 40 元、不反光号牌每副 25 元
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 70 元、不反光号牌每副 50 元
温馨提示: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以上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