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出生申报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 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④ 父母结婚证。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 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申报户口不需要结婚证。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DNA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据说需要亲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