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横道线依据我国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和行标《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设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 60 °(或大于 120° ),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 300cm,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以 10 0cm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40cm或45cm,间隔 一般为60cm,可根据人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cm。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 的距离 一般应大于 150m。
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内容同上。
目前没有规范斑马线如何施划的规范性文本,而且不少地方的斑马线设置缺乏合理性。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公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或大于120°),其条纹应与公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应为300厘米,并可以100厘米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应为40厘米或45厘米,线间隔宜为60厘米,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厘米。
在行人过街交通量特别大的路口,可并列设置两道人行横道线,使斑马线虚实段相互交错,并辅以方向箭头指示行人靠左右分道通过,方向箭头长度宜为100厘米。路基宽度大于30厘米的公路上,应在中央分隔带或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处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等待区)。安全岛(等待区)长度宜大于或等于人行横道宽度,宽度与中央分隔带相同或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也可视情况于人行横道线错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