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影响的,成为限制执行人后,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中的“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
(二)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予以核查;
(三)对逾期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报告、核实及处罚的情况记录入卷。
第三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中的“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指应当完成下列调查事项:
(一)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二)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三)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四)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五)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
(六)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调查措施。
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调查情况记录入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会有影响的,成为限制执行人后,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扩展资料:
为促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在法院和教育系统之间有序衔接,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萍乡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实施办法》。
《办法》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及其入学适龄子女身份信息由萍乡中院收集整理并共享给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收费民办学校。高收费民办学校应当在招生时,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严格审核学生家长的征信情况。
发现报名入学学生属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应当不予接收其入学,并当场说明理由。高收费民办学校还应通过招生公告(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告知不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就读。
《办法》强调,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将依据辖区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入学新生学籍信息进行抽样复查。如发现高收费民办学校违反规定,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的,将由萍乡中院牵头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惩戒时可视情节轻重,萍乡市教育局依法依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人民网-“老赖”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老赖会影响子女上学。《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有规定:老赖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主要是为了限制老赖高消费,而老赖子女在普通学校的受教育权还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老赖孩子能上大学,但是收费过高的大学可能会受限制。
你好,会有影响,最重要的是老赖的子女教育上学有一定影响,不能上私立学校,
对子女没有影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其本人进行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肯定有影响啊,孩子还会知道当老赖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