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驾驶人可以在异地县级和市级车管所申请年审换证的,驾驶证年审换证新规定可以在异地车管所更换驾驶证的,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的规定从2016年4月1日起,驾驶证可以在全国县级或者市级车管所办理年审换证和丢失补办业务
驾驶证年审换证,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驾驶证年审换证可以提前90天到驾驶证原发车管所或者异地车管所申请更换驾驶证
更换驾驶证需要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车管所指定医院合格体检表
3,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填写更换驾驶证申请表及工本费十元
5,异地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当事人驾驶证到期,可以提前在90天以内,到所在地任何一家车管所申请办理换证手续,需要出具身份证,驾驶证,身体健康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