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农合政策较去年有了一些调整,具体如下:
1、个人缴费由100元调整到160元。
2、取消诊疗费、护理费不予报销的规定。
3、取消检查费、化验费、材料费和治疗费80%纳入核准报销的规定,无自负的费用可100%纳入报销范围。
4、取消单次处方值费用限制的规定,但仍执行急3慢7的限量规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患者门诊就诊如未开药,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等项目需附诊断证明才能报销。
2、使用自费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定自费项目协议书,写清自费项目的名称及费用金额。
3、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不在医院直报,需患者全额交费后回村委会交单据报销,住院费用需另附病历首页复印件,门诊费附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