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弘治年间铸造的弘治通宝。真品,存世量少,价位不菲。好好收藏。
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六年,两京及各省钱局开铸“弘治通宝”钱,定制每文重一钱二分,并规定了每年的铸额弘治十八年五月,帝下令户部调查各地铸造“弘治通宝”的情况,各地所铸仅为计划的十分之一、二;到了正德二年,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铸。前后铸期不足四年。版式为小平钱,光背。有大字光背版式,比较少见,传世品有一枚当十大钱,可能是试铸样钱。弘治通宝存世量较其他明代钱币为少,制作不精,文字粗拙。从“治”字的三点水旁不同写法,可分为“连水治”和“分水治”两,从“治”字的三点水旁不同写法,可分为“连水治”和“分水治”两种大的版别,其中“分水治”相对少见一些。由于制作粗糙、多薄小,因而字口清晰的“弘治通报”价格较普通其他明朝钱币高一些,市场价50元左右。[1]大版别,其中“分水治”较少见,价格较普通明朝钱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