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车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婚后所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要是离婚车辆归婚前购车者,婚后还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应该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相关法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第十条第二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建议你们夫妻最好有一个协议吧
如果没有协议
那么这个应该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还贷的钱一人一半分债。
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