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2016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2014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8年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讲话,坚定地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性任务。
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