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从法律的角度评价一下这件事情

2024-12-31 04: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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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法律上看这件事,可能有些残酷。因为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问题,法律已经界定为非监护关系,因此,学生非因学校原因而遭到伤害的,原则上与学校没有关系。

就本案而言,造成学生伤害的并非学校,而是交通肇事者,因此,应当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非学校。

回答2:

学校已经尽到责任了,剩下赔偿部分由肇事司机来承担。虽然在回家的路上,但是他在这个城市有权利去任何地方,以为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死因和老师的批准没有因果关系。如果这个孩子不在回家的路上,而且在逛街的路上遇到车祸,那是谁的错?
这样想就对了。

回答3:

学校疏于管理,家长疏于管教。家长到学校所做的行为属于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其实家长更应该去交管部门解决交通事故,个人认为学校有责任,但是责任不是最大。

回答4:

我 认为:首先老师无过错。他是依据相关制度批准孩子回家的。至于在审核确认是否为孩子家长这个问题,他尽到了他所能做的。在孩子出事故这个问题上,只能算个意外。
而孩子家属就孩子死亡而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这个是不合法的,影响到了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