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的彝族年假是每年11月20日。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第七十八条 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鼓励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节庆活动。
每年公历十月一日是自治州成立纪念日,休假一天。
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是彝族传统节日“火把节”,休假三天。
每年公历十一月二十日是“彝族年”,休假三天。
扩展资料
彝族风俗习惯:
1、饮食
彝族的饮食原料及食用方式有独特的风格。主食型食物为土豆、玉米、荞麦、大米等。副食型食物有肉食类、豆类、蔬菜类、调料类、饮料类。肉食类以牛、羊、猪、鸡为主,待客需杀牲,以杀牛为贵,羊、猪次之。
2、建筑
彝族村寨通常聚族而居,多坐落在依山傍水、向阳避风、树木茂盛、土地肥沃、地形开阔、有利于耕牧和军事防御的山坡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彝族
四川彝族年假,仅限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实施,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规定,每年公历的十一月二十日为“彝族年”,放假3天。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凉府办函〔2015〕355号)的规定,今年凉山州彝族年假自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19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上班。
《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第七十八条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鼓励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节庆活动。
每年公历十月一日是自治州成立纪念日,休假一天。
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是彝族传统节日“火把节”,休假三天。
每年公历十一月二十日是“彝族年”,休假三天。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5〕3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我州2016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
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
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
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火把节
7月27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7月24日(星期日)、8月6日(星期六)上班。
七、中秋节
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八、国庆节、州庆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九、彝族年
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19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政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