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五、工作时限 (一)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二)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