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个让你容易接受的说法:权衡利弊得失,总结最好做法
举例:
1个混混惹我,我选择忍让。(不卑不吭、不露声色)------利:提高自己的胸怀、德行 ;弊:被对方误认好欺负。
1个混混惹我,我选择干他丫的。--------利:解恨,让对方知道自己不好惹;弊:被人看小丑戏,呵呵;打不过对方,呵呵;打死或被对方打死,呵呵;对方过后寻仇,呵呵。。。。。。
总结:逞一时英雄是爽,而且周围一片叫好声,可是终究是弊大于利。而且,真出事了,这世态炎凉的谁会出手帮你呢,所以以和平手段解决吧(前提是不想被人觉得好欺负):1,没人脉(没拉帮结派),就只能动之以情、说之以理(论口才的重要性);2,人脉广,让对方的朋友对他吹耳边风。
平常要多树立形象------各种形象:对混混之类的,多立威、义气的形象;对好学生好同事之类的要树立积极向上、平易近人的形象。
其实,你也不要对他们太执着了,毕竟日子还长着,给他们机会,也许哪天他们洗心革面变成好人了说不定;而如果是变得更坏,他们也是自己害自己而已,你没必要为了他们搭上自己。
最后,好好反省一下自己,自己到底哪里使对方看不顺眼了。。。。。毕竟事出必有因嘛。
不理是不主动搭讪,并不是随他想干嘛干嘛,他骂你你就骂他,他打你你就打他正当防卫,不想打就找人帮忙或者报警处理 招多了,36计挑着用
揍一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