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及复印件

2024-12-17 2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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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村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5、办证人的身份证。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乡镇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2、提供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

3、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出生证明的用处:

1、它可以证实宝宝是在中国境内出生以及相应的出生状况等基本内容;

2、证实出生宝宝有哪些直系的血亲关系;

3、它是宝宝申报国籍的重要医学方面的根据;

4、它也是户籍登记机关给新生儿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

5、刚出生的宝宝可以凭借它获得一些保健服务;

6、《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作为有效凭证办理小朋友相关事项。

扩展资料: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因各种原因导致已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补发程序为:申请人取得原签发机构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签发机构所在地补发机构书面提出补发申请,补发机构经确认情况属实后予以补发。

具体流程为: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8、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登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出生医学证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出的一项证明。这份证明详细记录了宝宝的出生情况、与父母的血亲关系,对宝宝而言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申报宝宝户籍及国籍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用。宝宝作为公民之一,必须有这样一个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昆明暂停办理出生证?并没有

回答2:

需携带证件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父母双方正反复印到一张纸上),信息卡(妇幼保健卡),婴儿的名字需提前定好。

办理出生证明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

扩展资料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生医学证明




回答3: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

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区报刊挂失作废的原件;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或已落户的由户籍登记机关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复印件(盖公章);母亲分娩单位的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未落户者尚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

2006年6月1日以前签出的《出生医学证明》,尚未落户,且提供不了任何原始证明依据要求补发的,需做亲子鉴定后办理。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一、注意事项

1、所有证件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证件上的姓名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在填写内容时,一定要小心仔细,不得涂改。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修改。如果发现错误就要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二、补办证明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之后,想要补办,需要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证明的内容大概是: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或因为入园入托等其他原因,据实填写),请给予补办出生证。

扩展资料

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超过6天换发,需写明换发原因,经县(市)区管理机构签批,参照出生超过两个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有关要求办理;只能提供父亲或母亲单方身份信息的需提供父亲或母亲书面申请。

新生儿父母离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出具的《单亲证明》和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盖公章)或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006年6月1日前手写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所填信息无误,不予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丧失生父母的新生儿,应提供母亲分娩单位病历信息、生父母死亡证明及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死亡注销证明。

新生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如要副页(落户页)须在《出生医学证明》每一联都标注“已死亡”,并做好登记和材料归档。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相关信息不一致者,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新生儿父母亲子鉴定证明后,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填写《出生医学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生证首次申请办理指南

回答4:

回答5: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1、父母身份证原件
2、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
3、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
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