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不一定判死刑。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时应当明确,《刑法》对杀人犯和贪污犯在适用自首和立功的规定上没有设定不同的适用条件。在适用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时应当注意:
第一,“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减轻还是免除处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版).中国人大网[引用时间2018-1-11]
您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首先告诉您,杀人犯不一定会判死刑。杀人可分为两种情况:
1、故意杀人。若为故意杀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若为过失致人死亡,则构成过世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之,杀人犯不一定会被判死刑,要视情况而定。主要是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态度。
故意杀人不一定会被判死刑,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故意杀人有被判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情况。
在本案中,男方是出于积怨、义愤而杀死女方,并在被调查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带警察找到尸体,这应认定为自首,不应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但男方将女方分尸了,属于手段残忍,这样可能就导致所被判的刑轻不了,建议男方主动赔偿女方家属一些精神补偿,并找律师,这样就几乎可以肯定的说不会被判死刑了
当然,社会上有些事是有一些纯学术以外的东西的
不一定啊,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还是别的什么情况,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