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的时候,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不能超过80公斤,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不能超过250公斤,超过的航空公司会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体积。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七条 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1公斤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公斤。
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厘米。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100×140厘米。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体积。
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托运人在履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在出发地机场或者目的地机场将货物提回,或者在途中经停时中止运输,或者在目的地点或者途中要求将货物交给非航空货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或者要求将货物运回出发地机场;但是,托运人不得因行使此种权利而使承运人或者其他托运人遭受损失,并应当偿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托运人的指示不能执行的,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托运人。
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指示处理货物,没有要求托运人出示其所收执的航空货运单,给该航空货运单的合法持有人造成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不妨碍承运人向托运人追偿。
收货人的权利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开始时,托运人的权利即告终止;但是,收货人拒绝接受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或者承运人无法同收货人联系的,托运人恢复其对货物的处置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国内航班的按照,头等舱的标准是在四十五公斤以内、公务舱则在三十五公斤以内、经济舱的话只在二十五公斤的范围内(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包含5公斤的随身携带行李);超过的每公斤行李价格,按照超出部分的百分比来计算,是按照所乘坐航班航段经济舱全票价的1.5%来收取。
具体行李规定参考下图:
每位旅客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以5公斤为限。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经济舱、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 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国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为每公斤按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经济舱普通票价的 1.5% 计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国际航班:按照区域一:涉及日本、美洲、澳新、俄罗斯(注1)、迪拜的航程,以及新加坡始发(注2)与中国大陆间的航程,参考下图(以南方航空为例):
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
国内航班:
头等舱乘客成人票及儿童票每人可免费托运40㎏行李;
公务舱乘客成人票及儿童票每人可免费托运30㎏行李;
经济舱乘客成人票及儿童票每人可免费托运20㎏行李。
婴儿票每人可免费托运10㎏行李,另外可免费托运全折叠婴儿车或摇篮,在客舱空间允许并征得机长同意可带如客舱。
托运行李三边尺寸之和不超过253厘米,最大不能超过100厘米×60厘米×40厘米。
另外每位乘客可随身携带登机的行李:
头等舱每人可携带两件行李登机,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5㎏;
公务舱和经济舱每人可携带一件行李登机,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5㎏;
每件行李的最大尺寸不超过:55厘米×40厘米×2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