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善于运用纯熟的北京话来描述富有地方特色的风俗人情,刻画人物的性格,叙述故事,褒贬事物,他的语言是经过提炼了的北京口语,其特点是平易然而不单调不俗气。特别是儿化的运用,作家从容地调动口语,给平易的文字添上了亲切、适当、活泼的味,在活的北京口语的基础上锤炼纯净的文学语言。全书一共用了641处儿化,有的篇章多达40多处。还有很多词汇都是地道的北京话。如“拉晚儿”,“嚼骨”,“胶皮团”,“杀进腰”,“谱儿”,“耍个飘儿”等等,全是很纯熟的北京口语。他非常熟悉北方劳动人民的口头语言,他的作品中的语言以北京话为基础加工锤炼而成的,没有矫揉造作的知识分子腔,俗白、凝练、生动、纯净,的确是“宛转如珠,流畅似水”,活泼有趣,雅俗共赏。无论是刻画人物或是叙述故事,都那么生动形象,妙趣横生,然而又看不到丝毫雕琢的痕迹。这对于中国文学语言艺术的丰富和发展是个突出的贡献。
老舍的作品远离二三十年代的“新文艺腔”,其中的北京味儿、幽默风,以及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俗白、凝练、纯净的语言,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老舍是“京味小说”的源头,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可概括为“白、俗、俏、深”。他在现代白话文学语言的创造与发展上,有着突出的贡献。老舍创作的成功,标志着我国现代小说在民族化与个性化的追求中所取得的巨大突破。
这部小说在老舍的整个创作生涯中占有几个“第一”。首先,它是老舍1936年辞去山东大学教职,成为专业作家之后的第一部小说。这也使他有足够的时间来深入思考和写作。他说:“思索的时间长,笔尖上便能滴出血与泪来。”其次,从开始创作小说以来,(如《老张的哲学》、 《赵子曰》等),老舍一直以幽默作家而著称,但在写《骆驼祥子》时,他第一次“决定抛开幽默而正正经经地去写”。此时又正好有人提供给他许多北京口语中的字和词,“我的笔下就丰富了许多,而可以从容调动口语……它的语言是活的。”这使得《骆驼祥子》成为老舍第一部具有纯正京派味道的小说。
这是老舍一部抛开幽默而正正经经地去写的小说,所以可能满足不了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