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二审终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诉吗?

2024-11-24 0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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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的,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回答2: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你可以申请再审或者申诉;
如果申请再审的话,你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得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支撑,证明你的诉讼主张,或者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但前提是都得有新的证据提供;
若是申诉的话,因为你已经是二审终审判决了嘛,个人建议还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好,虽然难度有点大,但是效果会好一些。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哈!

回答3:

请问申诉到高院还需要那些费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