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演讲稿,急急急呀~~拜托了

如题,要两分钟左右的
2024-12-22 09: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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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歇洛克 福尔摩斯——体态消瘦,目光犀利,看人入木三分。细长的鹰钩鼻给他平添了一种机警果断的表情,嘴中总是叼着烟斗儿,这标志性的特征不知引起了多少侦探迷的疯狂崇拜;“从一滴水中,一个逻辑学家就能推测出可能有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的存在,而无须亲眼看到或亲耳听说过这些。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我们只要看到其中的一环,就能知道其本质。”,这就是福尔摩斯笔下的演绎分析学。那么大侦探们是怎样对人进行观察呢?让我们首先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不过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由如此平常的一件事中(当然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我们看到了这位十九世纪的不知地球绕太阳运行的人的伟大。
  福尔摩斯凭借他那世界独一无二的职业——咨询侦探,接到各种各样奇怪的案件。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在遇到困难时就来找他,而他则设法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路线上。他的工作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大到凶杀案,小到偷窃案,虽然有时也会偶然遇到离奇的案子,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虽然每一个案件的解决都破费周折,但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多种知识,有十分重视调查研究,而且对待案子极其热情,这使他具有不凡的本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如果你手头上以掌握了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那么,要是你解释不了第一千零一个案子就怪了。由于作者对社会的了解,使福尔摩斯的主顾形形色色,接到的案子各种各样,最重要的是神探的破案手法和案子的结局各不相同,每一个故事都极好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现实问题。
  1928~1929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分两卷在英国出版。光阴流逝,几十年过去了,福尔摩斯的形象不但没有被光阴所磨损,反而越发熠熠生辉。这显示了柯南·道尔创造人物的非凡功力。这部小说惊险、刺激、充满悬念,故事结构严谨,环环相扣而又扑朔迷离,读者的眼睛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案件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使人对故事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福尔摩斯之所以大受欢迎,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他有普通人的优点和缺点,不仅乐观、正直,而且热情、勇敢,当然有时也很傲慢,尖刻和自以为是。他穿梭于伦敦多雾的大街小巷,出没于城镇和乡村,与三教九流的人来往接触,他就如同人们身边的一个人一样。读者很容易从心里接纳他、认可他,从而感到真实难忘。
  1894年,当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坠入深渊中,戏剧性的为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画上句号时,读者对福尔摩斯的死表示了极大的遗憾和愤慨,各种信件如雪片般飞到柯南·道尔的办公桌上。有恳求,有谩骂,甚至还有人身威胁,目的只有一个——让福尔摩斯复活。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的形象刻画得十分成功,柯南·道尔的事业也因此而辉煌。
  在对细节的处理上,柯南·道尔显然比其他几位推理小说家高出一筹。例如,在《桐山毛榉之谜》中对亨特小姐的描写“衣着朴素,但很整齐,面容生机勃勃、显得聪明伶俐,脸上有鸟蛋一样的雀斑,举动敏捷,象个为人处事很有主见的妇女。”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了一个生动的形象,给读者身临其境之感。
  柯南·道尔的巨作可以称得上是名著了,他因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世界闻名的侦探形象而享誉全球,被誉为“伟大的文学巨匠”,它的作品结构严谨,起伏跌宕,情节惊险,扣人心弦,引人入胜,因而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剔除书中唯心主义的成分,小说所涉及的医学、化学、生物学知识,犯罪学、法医学知识,以及福尔摩斯的探案经验和侦探方法,是有认识意义的,他的许多探案手法至今仍是许多警察学校的研究课程,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总之,每一个事物都具有好的一面和不足的一面。我们不能因为事物不足的一面而对其全盘否定。
  当你阅读过这几部推理小说、漫画,你一定会对福尔摩斯、柯南、金田一这些名侦探们钦佩万分吧。你也许会感慨他们冷静的头脑、敏捷的思维、严谨的逻辑、迅速的行动以及善于从常人不易察觉的蛛丝马迹入手来侦破案件的能力。
  然而推理小说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神秘、奇幻。对于一个思维严谨及敏捷的作家来说,编写一个密室杀人案实在是太简单了。首先,作者只需要找一个最不像凶手的人,用一种最方便的或是最简单的方法杀死一个人,再设计出一种奇妙的把钥匙送回凶杀案现场的方法,且尽量不要留下任何痕迹。然后作者把整件事情倒过来,就可以使我们看到一个扑朔迷离的凶杀案现场。最后,作者隐匿事情的经过,只留下那些看似于案子根本无关的线索,接着等待大侦探们用这些线索串起那些作者早已设计好了的剧情。
  当我们惊呼:“什么?凶手竟然是他(她)?”的时候,殊不知,我们已经掉入作者所设计的陷阱之中。这正是因为,与作者相比我们所处的是一个逆向思维的特定环境,而作者却是由起因、经过这样的顺序正向思考的。
  如此看来,侦探推理小说并不神秘,揭开它的面纱,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拥有思维敏捷的大脑和丰富想象力的作者罢了。这也许就是名侦探往往只能出现在小说、漫画中,而不是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因吧。
  结语:
  从福尔摩斯的第一次探案问世到现在,已经近一个世纪了,福尔摩斯依旧如此迷人,他的影响之深远是现阶段同类作品所不能企及的,柯南·道尔和他的宠儿福尔摩斯的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相比而言,中国是个侦探小说欠发达的国家。我们衷心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国也能有一位真正属于自己的“福尔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