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被收购了,现在要搬迁到别的地方,员工去新厂上班不方便,请问有补偿吗

2025-03-27 00: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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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收购并不影响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有约定具体的工作地点,现在变更的,你们无法协商确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答2:

可以去请示下领导,不过现在商人都很黑,你的希望不大

回答3:

有交通补助

回答4:

本视频说了两个法律知识点,请看到最后。

回答5: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