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几个问题,懂的人来。

2024-12-18 23:06: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为你作如下解答:
1、你奶奶手里的财产都属于遗产。不论是谁给她的。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让他代管的,这部分不算遗产。如果不能证明,全部属于遗产。
2、你妈没有继承权。因为你爸已经去世了,所以,你爸的继承份额,由你和兄弟姐妹来继承。
3、钱存在谁的名下,法律上就认为这是谁的钱。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你奶奶的钱,那么,是否拿出来作为遗产,就看你妈是否愿意了。
4、子女如果没有遗弃行为,继承权还是有的。

回答2:

  1. 算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前的财产,以上属于其财产范围。一般情况下看存折里面写的谁的名字。有证据证明份额的话,按着各自份额来区分。

  2. 你妈算继承人,从你问题中没有得出你奶奶有遗赠或者遗嘱的情况,所以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父母(估计你奶奶的父母早过世了)、配偶(不知你爷爷在不在,如果还在的话,可能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中一半为你奶奶遗产,已过世的话,那就别区分了)

    子女(3个女儿,一个儿子,一般是均分)。注意一下,一个女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女儿有2个儿子,属于该女的部分的遗产,也就是1/4的样子,由其2个儿子代位继承。你妈妈大概能够分到1/4的样子,但是法律有规定,如果对被继承人生前尽的扶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量多分。

  3. 这部分钱不算遗产,视为对你妈妈的赠与。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表示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一般情况下难以撤销。

  4. 法律规定的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少分或者不分多少,这个由法官来判断,没有具体标准。他们有权利来分,只是多分或者不分,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回答3:

1、现金这部分不能全算遗产,因为有你和你母亲的工资收入在里面,可以看作家庭共同财产,你们可以主张分,如其他继承人不同意,你们可以举证证明老奶奶的收入多少和收入途径?你们的收入多少,交给奶奶的多少,什么方式给的,给的用途是什么?其它人给了没有?
2、你妈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你妈尽了主要赡养扶助义务即可,所以也有继承权,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你是代位权继承人。
3、存你妈妈账户下,无法证明,就是不好区分为遗产,说不清楚的或不想说清楚的话就是另一回事了。
4、有没有尽赡养义务不好确定,但他们是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如有证据证明可以少分或不分。

回答4:

你是哪个继承人的孩子?不是已过世女儿的,不是叔叔的(题干那个儿子),也不是题干那个女儿的,那你是哪位继承人的?
就题干而言,只出现了3个子女,即已一位过世女儿,在世女儿与儿子各一位。因此遗产分三份,过世女儿,在世女儿,儿子各一份。过世女儿两个儿子共同代位继承其名下那一份遗产,就是1/3。
1、你说的工资这部分,只能你们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由证据说话。
2、不清楚你和你母亲身份,无法回答。
3、看性质,如果是你奶奶赠送给你母亲的,那么就不是遗产;如果是让你母亲代为保管的,就是遗产要拿出来分配。

回答5:

你好,看了你的问题,你奶奶留下的遗产可以分为五份。
一份是你奶奶已过世女儿的两个儿子,他们作为一份;
一份是你奶奶的另一个女儿;
一份是你奶奶的一个儿子;
一份是你代为继承你爸爸的;
一份是你母亲的(属于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继承)。
1、你说你妈妈及你上交的工资,是属于给你奶奶的赡养费还是给她保管的,前者属于遗产,后者应属于你们自己的工资,可以另外拿回。
2、你妈妈可以继承,算一份。
3、你奶奶生前给你妈妈的,是赠与还是保管,是两回事,分情况。
4、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依照我国《继承法》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解答可以的话,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