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冲回是否要纳税调整

2025-01-06 0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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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款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即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可见,会计上计提的未实际发生的坏账准备,在税法上不允许税前扣除。待损失实际发生以后,才允许税前扣除。

由于企业会计上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同时将预计的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会导致利润的减少。如果将多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坏账损失冲回,就会导致利润的增加。

综上,企业冲回的未实际发生的坏账准备增加了企业的利润,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2:

在税法上,计提例如坏账准备,减值准备等都是不允许抵扣的,只有实际发生,才允许税前抵扣。所以,当时你计提的时候,如果所得税就已经调整过了,那么冲回的时候不在调整。比如,你当时计提了100万的坏账准备,计算应纳税所得时要调增100万,现在冲回了,那么现在的应纳税所得不做调整。
这么说吧,坏账只有在发生的时候才能确认损失抵扣所得税,所以你计提的坏账准备根本不能抵扣所得税。只要你计提了坏账准备,那么你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都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你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你的坏账准备余额冲回了,即该科目没有余额了,会计利润不做调增,但是如果你冲回后坏账准备科目还有余额,就要调增。

回答3:

是的.

需要纳税调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