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扩展资料
其他相关法律条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定
1、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事故认定书下来就可以拿到了。
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驾驶证,主要有以下情形: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要扣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你好,事故后,交警扣车扣证,都是为了调查取证,待取证工作完成后,且对方未申请财产保全,交警变会放车、还证。
无记12分的可扣留情形的话,交警按道理是不能扣留驾驶证的。直接可以去要回来。
暂扣驾驶证只是核对信息和处理事故方便,按照法律规定,只要证照没有问题,交警是无权扣押的,当事人可以象交警队申请退回。涉及要一次扣12分或吊销驾驶证的交通事故,如醉驾,酒驾、重大交通事故及死人交通事故除外。一般交通事故查验证件后都会还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