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学上的心理治疗?

2025-01-01 09: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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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心理治疗的对象
  首先是精神问题。从精神不佳到精神崩溃,均为心理治疗的对有精神疾患的人,其人格和精神失去了统一协调的效能,与外界现实不能正常接触,发生幻觉、妄想等症状,并且其思考、情感、行为亦有显著障碍,无法正确地面对日常生活,病人的表现可能过份兴奋,讲个不停。或者极端忧郁,想自残自尽;或者行为奇异,语无伦次等等。一个人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时,其主要治疗方法乃在于使用药物治疗,但对其施予安慰、支持、限制等心理辅导治疗也是必不可少的。其次是神经症。这种情况的病人并没有精神崩溃的现象,自己与外界现实环境的接触状态尚好,只是在心理上或情绪上有所困扰与不适,觉得需要进行心理治疗来解除自己的痛苦。这种较轻的心理疾患,很多人都有,这就是所谓的日常心理毛病。自己觉得焦虑不安,郁闷不乐,气愤难耐,情绪不适虽然还可以过日常生活,但因其情绪不稳定,对生活也难免不发生不良影响。有时心理上有无法言表的症结引起烦恼、忧郁、害怕;或者有不易解决和处理的内心问题,或总面对不良的人际关系等,均属此类。例如,无法独立选择以决定自己的志向,缺乏经验与信心去找对象,不懂得如何与配偶和子女相处,不知如何度过离婚、丧偶的痛苦等等。这一类情绪不适或心理困扰,药物治疗虽然有时能有所帮助,但心理治疗则要有效得多。
  再次是“纯粹”心理问题。这可能与躯体的某些病变有关。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往往具有复杂的内心矛盾,生活工作中常面对自己不易处理的问题。例如,有的男子对自己没有信心,上夜班时,心里总担心在家的妻子会作出什么不规矩的事来,以至整个身心都不舒服,常常“无病呻吟”;意欲天天守在家里陪着妻子。另外,据病案载:有位低级官员,一直勤奋工作,只望自己能官运亨通,当上单位的头头,可一当升为主管,却又整日恐慌得不知所措;还有一位姑娘,很渴望结婚成家,却偏偏与一有妇之夫发生了性关系,而且不止一次,不知如何是好。以上这些病案中的人,都存在一些心理症结,有某种心理困难,却又不知如何得到解决。这种情况,并不是安慰或劝说就可以改善的,也不是算命或者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仔细剖析心理的症结,研究潜意识的动机,只有得出了真实的结论才能彻底医治。这类心理症结也是心理治疗的适合对象。
  另外则是,虽有某种心理问题,但病人并没有明显的自觉不适,而在行为或性格上却存在一定的缺陷,影响了自己去适应一般的生活。有的儿童一不高兴就想逃学;有的年轻人一心血来潮,就有意去做错事,找人打架;有的人不善交际,只喜欢呆在家里闭门看书。这些行为都表明存在心理问题。另外,也有人有明显的性格上的缺陷,时时事事总是按部就班,如果不按照自己定的死板规律与程序吃饭、睡觉、娱乐、就无法生活;或每天只想发财、成功、有成就,时时刻刻都把精神绷得很紧,强使自己振作,以追求成功,并因此变成了追求成就的奴隶。相反,有的人事事都缺乏信心,事情还没动手做就已开始担心会失败,以至最后什么都不敢做,什么也做不成。这些行为和心理上的缺陷虽非朝夕之功就能改变,但依靠心理治疗,却是可以得到慢慢矫正、治疗的。
  心理治疗的原则
  1.接受性原则。即对所有求治的心理“病人”,不论心理疾患的轻重、年龄的大小、地位的高低、初诊再诊都一视同仁,诚心接待,耐心倾听,热心疏导,全心诊治。在完成患者的病史收集、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定,并明确论断后,即可对其进行心理治疗。施治者应持理解、关心态度,认真听取病人的叙诉,以了解病情经过,听取病人的意见、想法和自我心理感受。如果施治者不认真倾听,表现得不耐烦,武断地打断病人的谈话,轻率地解释或持怀疑态度,就会造成求治者对施治者的不信任,必然导致治疗失败。另一方面,施治者又并非机械地、无任何反应地被动听取求治者的叙述,必须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注意其言谈和态度所表达的心理症结是什么。因此该原则又可称为“倾诉”或“倾听”原则。认真倾听求治者的叙述,其本身就具有治疗作用。某些求治者在对施治者产生信任感后会全部倾诉出自己压抑已久的内心感受,甚至会痛苦流涕地发泄自己的悲痛心情,这一结果会使其情绪安定舒畅,心理障碍也会明显改进,故接受性原则具有“宣泄疗法”的治疗效果。
  2.支持性原则。即在充分了解求治者心理疾患的来龙去脉和对其心理病因进行科学分析之后,施治者通过言语与非言语的信息交流,予以求治者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使其建立起治愈的信心。一般掌握得求治者的第一手资料之后,即可进行心理治疗了。对求治者所患的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碍,从医学科学的角度给予解释,说明和指出正确的解决方式,在心理上给求治者鼓励和支持。要反复强调求治者所患疾病的可逆性(功能性质)和可治性(一定会治愈)。这对悲观消极、久治未愈的病人尤为重要。反复地支持和鼓励,可防止求治者发生消极言行,大大调动求治者的心理防卫机能和主观能动性;对强烈焦虑不安者,可使其情绪变得平稳安定,以加速病患的康复。在使用支持疗法时应注意:支持必须有科学依据,不能信口胡言;支持时的语调要坚持慎重、亲切可信、充满信心,充分发挥语言的情感交流和情绪感染作用,使求治者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心理支持力。
  3.保证性原则。即通过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精心医治,以解释求治者的心理症结及痛苦,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日臻成熟。在心理治疗的全过程中,应逐步对求治者的身心症状、不良心理、社会因素和性格等心理缺陷的病理机制加以说明、解释和保证;同时辅以药物等其它身心综合防治措施,促使疾病向良性转化。在实施保证性原则的过程中,仍应经常听取病人的意见、感受和治疗后的反应,充分运用心理治疗的人际沟通和心理相容原理,在心理上予以保证,逐步解决求治者的具体心理问题,正确引导和处理心理矛盾,以进一步提高治疗效果。上述三个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但接受性原则必须放在首位。治疗过程中心理气氛要融洽,务必让求治者把话讲清,一次不行,可进行多次,应要求病人高度合作,并注意保密原则,尊重病人的人格,取得求治者的高度信任,因为信任是心理治疗得以成功的基础。同时还应注意心理治疗的主观能动性原则。因为仅仅有施治者的保证,而不注意引导求治者对自己的疾病进行正确认知、充分调动自我调治的主观能动性,是不可能取得良好的心理治疗效果的。
  心理治疗的目标
  一般而言,有效的心理治疗应达到下列目标:
  1.解除病人的症状。精神与身体不适或心理问题都会妨碍求治者对社会的适应,并因此而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以心理治疗的主要目的是解除求治者在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或帮助解决其无法自己解决的心理冲突。例如,用心理治疗方法(系统脱敏疗法、满灌疗法、厌恶疗法等)矫正求助者的恐惧、焦虑心理等。
  2.提供心理支持。在急慢性应激状态下,求治者因应付不了或忍受不了危机的环境,从而产生心理疾患或障碍。心理治疗可以帮助他们增加对环境的耐受性,降低易感性,提高心理承受力,增加应付环境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使之能自如地顺应和适应社会。这方面的心理治疗技术有危机干预、应激应付、应激免疫训练等。
  3.重塑人格系统。这一点尤其被内省性心理治疗原则(如认知治疗、精神分析等)所强调,它认为人类的心理疾患和心理障碍是其人格不成熟所致。所以,只有重塑人格系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求治者的病态心理和不良行为方式。治疗的内容包括:帮助求治者理解自己、分析自己的情绪冲突的原因,获得内省能力,以了解意识和潜意识的内容。其治疗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指导性的,一类为表达性的。前者是针对求治者存在的心理问题,由施治者进行劝告、建议、指导、解释;后者又称非指导性的。在心理治疗过程中,求治者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施治者以倾听为主,居被动地位,但仍应努力营造良好的气氛,使求治者在讲述自己的心理问题的过程中完成自我理解,达到自己解决自己问题的目的。总之,无论采取哪种方法,施治者期望达到的仍是重塑求治者成熟的人格。获取更多文章

回答2:

心理疗法也叫做精神疗法,指的是医务人员在给患者诊疗和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利用语言、态度、表情和行为改善患者的心态,从而改变患者的认知、情绪和行为等,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减少或者是消除引起患者痛苦的各种紧张、消极情绪和异常行为,以及因此产生的各种躯体特征。
通过心理治疗使患者的精神和身体状况有所改善,从而达到治疗的效果。
糖尿病学家一致认为,心理疗法与药物治疗非常必要,只要恰当运用,轻型患者不用药也能够获得较满意的效果,就算是重型患者也可以使用药物发挥其最佳效果,或者是减少药物用量。
由此可见,心理疗法几乎对所有的糖尿病患者的康复都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