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律的规定:既然房子是你父母的,他们想把房产赠与谁都是他们的权利,别说是赠与你大哥、更别说你大哥还出过钱,即使你父母把房产赠给了一个两不相干的陌生人,你也没有干涉的权利。但是:作为儿女,不管他们怎么“看不起你”、或是曾经声明与你断绝关系、不用你养老,或是一分钱的财产都不给你,到他们真的老了时,你仍然必须赡养他们。
(2)按照世俗的看法:对儿女有偏有向、没得到一点财产和儿女也要和其他儿女一样负赡养义务,这不合情理。似乎法律的规定有错。但是:法律要保证的是老年人的晚年幸福,而且,赡养父母的义务来自于他们生了我们、又把我们抚养成人,而不在于在我们成人后他们还给了我们多少财产,这就是法律的合理之处。
2、对于你的事:(1)如果你父母(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必须是父母都同意赠与你大哥才有效,如果仅是你母亲一人同意,她仅能处理房产中属于她的一半)都同意赠给你大哥,你是否签“放弃继承房产的协议”没有意义,这个协议要在你父母死亡后、继承遗产时才起作用。但是:此时,不管你哥哥和你母亲怎么说,都不给他们签“放弃继承房产的协议”,也不签“断绝关系、将来不用你养老”的协议,他们写下断绝关系的声明书就让他们写,你不签字就是了__签也没有法律效力,将来这协议不能减少你一分钱的赡养费,只能是证明你曾经不想赡养父母的证明。
(2)最好你能说服你父亲反对房产全部给你大哥,这是你能得到一处房产的唯一方法,但这会使你父母反目、而且要看你父亲有没有勇气。
3、题外话:如果你最后不能得到房产,不要总在心里想“没出息的人父母都看不起”了,远离你母亲的嘲讽和挖苦,哄好妻子、孩子,妻子、孩子都在依靠你、盼着你发达,不要让爱你的人失望,用你男子汉的能力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俗话说: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只要你肯吃苦、动脑子,这社会是有你向你母亲证明自己的机会的。顺便说明一下:我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在分家时也没得到什么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