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4-12-22 1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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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回答2: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的混合概念。中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回答3:

你好,
(一)概念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特征
  1、客体
  公共安全
  (1)关于公共安全的不同理解
  ——对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危险;
  ——对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危险;
  ——对不特定人并且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危险;
  ——对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危险;
  通说:
  对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危险
  (2)对不特定的理解
  ——是指危害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结果实际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制,行为的危险或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增加;
  ——行为人的行为如明确指向特定的人身或财产,而事实上危及了不特定人或财产的安全,亦属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行为人采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其可能造成的破坏被有意识的限制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内,客观上也没有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则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
  (1)实施了危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从行为的表现形式上看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
  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3)本罪包含有危险犯、实害犯、结果犯、行为犯
  3、犯罪主体
  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既有故意又有过失
  关于罪过:对行为引起的结果的心理态度。
  (三)构成条件
  (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对不特定多人的死伤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广泛性破坏,而不是侵犯某一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的少量损失。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于其他各类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却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这类犯罪中的某些具体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行为,足以危 害公共安全的,即构成犯罪的既遂。
  (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应由特殊主体构成。
  (4)主观要件有些犯罪表现为故意,有些则为过失。过失犯罪比较集中,是这类犯罪的又一显著特点。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法条文从第114条至第139条,共26个条文,有44个罪名。   
危害公共安全罪按其犯罪行为方式、侵害对象,可以划分为五小类犯罪:   
第一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类,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类,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类,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核材料,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五类,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回答4:

�0�2�0�2�0�2�0�2�0�2�0�2�0�2�0�21.这类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不特定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的犯罪目标是指向特定的人身和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或侵犯财产罪,应根据其他相应的罪名定罪量刑。
�0�2�0�2�0�2�0�2�0�2�0�2�0�2�0�22.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行为方式看,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实践中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多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从危害后果看,这些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二是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及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这类犯罪中的过失犯罪都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否则不构成犯罪。对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犯罪,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可构成犯罪。
�0�2�0�2�0�2�0�2�0�2�0�2�0�2�0�23.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并且有些犯罪由于社会危害性较大,刑法对这些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作了专门的规定,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0�2�0�2�0�2�0�2�0�2�0�2�0�2�0�24.这类犯罪的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本章罪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二种。一是故意犯罪,如劫持航空器罪等。二是过失犯罪,如交通运输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等。

回答5:

1.危害公众安全,传播病毒,已经属于一种犯罪了,这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也有明文规定。

2.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疾病,一些已经反复强调的,并且已经以各种形式防范的疾病,如果出现疑似,可能,那最好还是当真,没造成大影响或许还能轻点,一旦造成重大事件,肯定要被定罪,因为你已经在怀疑自己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