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上的紧追权提问,急求!

2025-01-07 01:38: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紧追权的行使通常受到几个限制:包括不得使用武力和不能使于公海等。 注意不得使用武力,中国的商船就是被非法击沉的(郁闷)
关于信号的规定:紧追只有在被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出停驶信号后,才可以开始。

但是法律还有规定(例外法则),注意如下:

行使紧追权过程中使用武力所需要素
1、警告无效。
2、 无其他有效的拿捕手段可供选择,亦即使用武力是最后手段。
3、紧追船舶及其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以暴力抗拒逮捕。
4、不得故意击沉船舶。
5、 顾及人道原则,不得对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6、 与当时情况成合理比例。

国际法方面的要求:
要求行使紧迫权应遵守如下规则:紧追只能从追赶者的领海和受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始,不得待被追赶船舶逃至公海后才开始;紧追须有充分理由;紧迫至被追赶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 国领海时终止;紧追权由军舰或政府公务船舶行使,对被追赶船舶可以进行登临检查(又称登临权)或拿捕;紧迫无据或不当,对被追赶船舶因此而蒙受的损失或损害,由追赶国予以赔偿。

行驶紧追权应遵循的规则:
1、紧追行为只能由军舰、军用飞机和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从事(紧追权的主体,主体不能是对象)。
2、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权不能从公海开始)。 3、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止信号后,才可开始。
4、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5、紧追权在被紧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因为追人家的是军舰,不享有在他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

另外你还可以去阅读一下著名的英国“孤独号”事件。
就这么多了 本人知识有限,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2:

紧追权是沿海国拥有对于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行驶紧追权应遵循的规则:
(1)紧追行为只能由军舰、军用飞机和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从事(紧追权的主体,主体不能是对象)。
(2)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权不能从公海开始)。 (3)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止信号后,才可开始。
(4)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5)紧追权在被紧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因为追人家的是军舰,不享有在他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

行使紧追权过程中使用武力所需要素
(1) 警告无效。
(2) 无其他有效的拿捕手段可供选择,亦即使用武力是最后手段。
(3) 紧追船舶及其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以暴力抗拒逮捕。
(4) 不得故意击沉船舶。
(5) 顾及人道原则,不得对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6) 与当时情况成合理比例。

回答3:

唐老师好,我也想问这个问题,你就透露一下吧!!~~~

回答4:

我是你海洋法老师,把你学号留一下,周一考完试后不要走,跟我去找褚老师

回答5:

C国对船X有紧追权,但不得在B国专属经济区将其击沉。
(一)紧追权的定义:沿海国的军舰、军用飞机和经授权的政府船舶,对其管辖海域内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缉捕的权利。
(二)行驶紧追权应遵循的规则:
(1)紧追行为只能由军舰、军用飞机和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从事(紧追权的主体,主体不能是对象)。
(2)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权不能从公海开始)。 (3)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止信号后,才可开始。
(4)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5)紧追权在被紧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因为追人家的是军舰,不享有在他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
(二)行使紧追权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A.紧追须在沿海国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开始,如外国船舶在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违反沿海国有关规章时,紧追也可以在该海域开始。
B.紧追不能中断,须继续进行,如该外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紧追应立即停止。 C.紧追权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清楚标志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进行的船舶或飞机行使。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沿海国应负赔偿责任。
(三)行使紧追权过程中使用武力所需要素
(1) 警告无效。
(2)无其他有效的拿捕手段可供选择,亦即使用武力是最后手段。
(3) 紧追船舶及其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以暴力抗拒逮捕。
(4) 不得故意击沉船舶。
(5) 顾及人道原则,不得对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6) 与当时情况成合理比例。

综上所诉可知:C国海岸警卫队执法船(紧追权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清楚标志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进行的船舶或飞机行使,合法)在Y船将毒品运至某个港口后将该船控制(紧追开始于C国管辖范围内,合法;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止信号后,才可开始,合法),并对公海上的船X进行追逐(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合法),要求其停船接受检查,船X拒绝该要求,并向B国管辖水域前行,C国执法船一直追逐到B国专属经济区(外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紧追应立即停止,但专属经济区并不属于一国领海范围,故合法),是合法使用紧追权。在船X拒停时用武力将其击沉,不合法。(在行使紧追权过程中,警告无效后,可使用武力,但必须是无其他有效的拿捕手段可供选择,亦即使用武力是最后手段或者紧追船舶及其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以暴力抗拒逮捕。在本案中,该船除拒绝接受检查外,无其他过激行为,因此,不得故意击沉船舶,顾及人道原则,不得对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