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投诉来解决。
根据《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第一章
1、第二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政机构)是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以下简称服务质量投诉)的受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2、第四条
县级以上运政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地址及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本辖区的服务质量投诉案件。
扩展资料
一、投诉受理条件:
(一)投诉人必须是权益受到损害的道路运输服务对象或他们的代理人;
(二)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具体事实及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人。
二、第七条投诉受理范围: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合同或协议而又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或未提供与其价格相符的服务的;
(三)道路运输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人人身伤害,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误期等而又拒绝赔偿损失的;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
(五)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导致道路运输服务对象权益受到损害的;
(六)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供与其经营内容相适应的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或服务质量标准的;
(七)道路运输经营者其他侵犯投诉人权益、损害投诉人利益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
要拍照留证据。
找到收你快递的快件员,然后打他们的总部投诉电话,一定要知道收你快递员的姓名及编号,服务范围。
不要轻易答应他开出的条件。
可以通过媒体手段。
你在物流托运货物,就是和物流签订了货运合同,对于损坏赔偿合同应规定,这种条款往往体现在物流的服务承若内,也就是物流规定的赔偿,大多是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像这样的问题可以用下列方法就解决:协商,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诉讼。另外,如果你投了保险,保险公司也应负赔偿责任。
如何减少造成货损的因素:
从标签角度上控制
在物流中,货物种类五花八门,行业百态中都涉及到,如化工原料,服装,食品,名贵产品,易碎易燃等。有时候单凭外表难以区分货物的特征,以至不知道其卸货要求,这种情况应当由始发站用专用的标签标识,指导到达站的装货人员卸货。虽然很多货物出厂时已有如“易碎货物”,“轻放勿压”,但其分类不够详尽,应当增添更多的特殊标签,如液体标识、向上标志、桶装标志、竖放标识等,让这些标签能够直观反映货物特征及装载要求,同时要对始发站和到达站的装卸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能看得懂标签的意思。
装卸货物经验
每个公司的货物都有一定的规律性,虽然货物种类五花八门,但多数货比较固定,老员工接触这些货的时间长,更懂得如何去装卸这些货,由这些经验更丰富的老员工带领新员工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也是对于老员工的一种肯定,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在运输或搬运、装卸的过程中,很多情况稍微不留神,都会造成很多问题货物,如进去港时没检查箱门,造成的丢货的情况不在少数,货物码放时没有遵循大不压小,造成货物损坏等,其实此种案例不在少数。因此我们要定期给员工进行培训,增强其货物安全意识,这样才能为客户的货物保驾护航。
你在物流托运货物,就是和物流签订了货运合同,对于损坏赔偿合同应规定,这种条款往往体现在物流的服务承若内,也就是物流规定的赔偿,大多是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像这样的问题可以用下列方法就解决:协商,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诉讼。另外,你不是投保了吗,保险公司也应负赔偿责任。
要求他修理并赔偿您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你不是这样的话,是很难确定到底是受到多少损失,损失价是多少,全赔是不大可能的.
至于通过法律的手段,我看想要胜的机率不大,我估计合同条款那里是肯定对你不利的.
你有投了保,看看保险那里能不能赔一些.
无论是仲裁还是过过诉讼,都要依据证据和合同来做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2、据中国物流运输法责任划分,投了保险的货物受损,承运方应全额赔偿
参考资料http://news.hexun.com/2015-07-21/177715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