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或者住房建设委员会)。
2、燃气公司是经营燃气业务的企业单位,不是负责燃气管理的行政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应该是建设部门,有的叫建委,有的叫建设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