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每年税款80万元,怎么划分?

2025-01-07 0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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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009年以后,含50万..2009年以前为100万)。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2009年以前为180万,2009年以后为80万)。 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并非一定是从1月份开始至12月份销售,而是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

回答2:

你说的也对,但是必须得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工业超过50万元,商业超过80元,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看最新的税收政策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
补充部分:
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我理解应该是这样的,因为文件就是这么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