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转签可以要赔偿金吗

2025-02-24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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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但若保留原劳动合同的工龄,仅仅是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给赔偿吗
如果是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续签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可以拒签吗
续签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可以拒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吗
可以续签。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续签即可;若双方在原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自动续约不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的话,这样的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仍然需要签定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而拒绝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