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条例对于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了一个5%的比例,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则将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下限定为10%,同时,新税法实条例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