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位阿婆在马路上散步期间,被突来的狗绳绊倒,前额触地身亡。卫生站医生说:“当时外面很吵,且伴随着一声巨响”,待医生赶往老人身边把脉的时候,老人脉象已经非常微弱,周围有不少热心民众帮忙叫救护车,随后执法人员也相继赶到。
通过医生了解到,狗并非小女孩的,狗主人是个成年人,平时狗主人遛狗会牵着绳子,只能说这次确实属于意外。相比于“马后炮”,热心的群众们反而更在乎家属该如何追责。有律师表示,老人属于被意外绊倒,然后死亡;与那些被恶犬咬伤的性质还不一样,因此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那么从民事责任分析,律师也同样列举了一些法规:“狗主人需要承担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而视频中的遛狗小女孩,明显是未成年人,那么她的家长就要替她承担。还有现在城市里不允许养大型犬,并且养狗需要领取“养狗证”,如果没有相关证明,一旦狗狗惹出了问题,狗主人要承担5000一下罚款以及半个月的拘留。
没办法,随着养狗的越来越多,宠物狗伤人事件频出,笔者的表妹就曾被邻居家的“大型犬”咬伤,事后不但去公司请病假费劲,就连邻里之间的关系,都变得淡漠了许多。表妹自己也相当委屈,出个门骑在电动车上还没动弹,就被邻居眼中的“乖宝宝”冲着腿来了一口,所以狗狗是人类朋友不假,但也分什么品种,某些品种的宠物,天生就具备野性。
笔者个人认为,家里有大型宠物的,一定要看管好。尤其在遛狗的时候,这次突发事件也算是给那些,不喜欢牵狗绳的主人敲响了警钟,意外永远是无法料及的,别等到真的发生了,才追悔莫及。
随后有记者找到了老人家属,对方说不会过于的追究责任,也不想闹得沸沸扬扬,只希望能安静的送老人离开,并表示不需要帮助。有网友坦言,老人家属也算高素质了,毕竟老人已经年迈,其次狗主人肯定愿意赔偿,再者飞来横祸谁也不想发生,所以大家就该谅解一下,理性吃瓜吧。
广东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家属应该先报警处理,因为小女孩在明知老人摔倒后依旧离开,属于逃逸。另一方面,因为老人已经确定死亡,属于过失杀人罪,最好交由警方处理。
其实老人的家属没有过于追责,但是如果真的追责起来,可以走法律程序。12岁小女孩遛狗,狗绳绊倒了老人,这是一场意外,属于无意识过错,不是故意犯罪,法庭也会视情况从轻发落。
客观上,对于这位八旬老人的意外死亡,狗主人和罗某都是存在一定过错的,虽然不是“故意”,却有“一般过失”或“重大过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就这起事件而言,狗主人因管理动物的过错,因擅自牵狗、采取安全措施不够等过错,须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