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的60%孰低原则
例题: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
1、假设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40*60%=24(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纳税调整额40-10=30(万元)
2、假设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15*60%=9(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纳税调整额15-9=6(万元)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扩展资料
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在单位报销时没有比例限制,只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全年发生额的60%、收入的千分之五,两者取其低。
招待费列支标准问题:是按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0.5%,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