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 [2015]3号)明确规定:“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置。”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哪些查询应当受理,包括为招标进行资格审查需要、为采购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需要等。可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虽不是行政许可事项,也不是政府采购的强制条件,但可以作为特定条件,因此设定该证明不违法。
投标时可以要求单位无犯罪记录。
招投标法没有强制的规定。但是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的,而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肯定是参与的机会都没有了。
要不要问建忠要求也要无犯罪证明?但是机场对此没有特别要求,中标单位便宜也没有,在车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