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的全称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
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就业创业的人才培养项目。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基层就业计划。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基层青年中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4大基层就业项目之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提出: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二○○三年六月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主要包括了重庆、四川、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西藏、青海、新疆、云南、贵州、广西省(市、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