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开你的车,电子眼拍到的违章也是记在车主头上的,可以协商让朋友承担罚款和扣分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违章针对的是具体车,比如说你开的那张别人的车。没有处理的话是挂的车牌和车主的头上,和你没有关系,故对你的驾照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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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子的违章有了记分或是已经达到了12分,就应当让驾车的人去处理,这样才能保证在你考出驾驶证后,与车子挂钩时不致影响驾驶证的使用的。而在你报考驾驶证过程中发生记分的情况,只要不是你驾车就不影响报考的。